一、办理退款时,商标代理机构通过旧版网上申请系统或以纸质方式提交的商标申请件,仍延用预付款方式收取商标规费,商标代理机构应保留相应的预付款数额。
二、办理退款后,商标代理机构仍提交纸质商标申请件的,需根据业务量及时向商标局预付相应款项。
三、预付款余额不足,申报业务将被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商标代理机构预付款退款申请表
商标局
2017年4月5日
版权所有 云南零点科技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 Copyright 2015-2020. www.qjjsksw.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4000636号-6 网络推广:零点互联
公司主要服务于商标注册,商标转让交易,云南商标注册,昆明商标注册,商标代理注册公司,商标变更,商标续展,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服务,经国家商标局批准经营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公司秉承公正公开,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建议。
热门搜索:商标注册 ,商标转让交易 ,云南商标注册 昆明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公司 商标代理公司 商标注册代理
网站地图 网站地图 网站地图